经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健康分院第二党支部研究决定,确定沈丹银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公示名单:
14护理1班 沈丹银 14护理2班 刘玉珍 14护理3班 钱 婷 15护理1班 叶彬欣
15护理1班 徐陶桃 15护理1班 马佳梅 15护理2班 吴露霞 15护理2班 瞿宗晓
15护理2班 杜倩倩 15护理2班 余婧华 15护理2班 顾一顺 15护理3班 徐金帅
15护理3班 傅 越 15护理3班 陈丹丹 15护理3班 阮师晨 15护理3班 陆嘉玮
15护理4班 萧璐杰 15护理4班 吴刘云 15护理4班 黄思思 15护理4班 毛慧颖
15护理5班 吕 银 15护理5班 陈畅畅 15护理5班 王佳妮 15护理6班 周 倩
15护理6班 姜柯擎 15护理6班 何王萍 16护理1班 吴梦楠 16护理1班 方宇恒
16护理2班 朱雨鉴 16护理2班 王铭真 16护理3班 何银波 16护理3班 徐 璐
16护理4班 徐 飘 16护理4班 汪 涛 16医疗美容 范玉铃 16医疗美容 陈 焰
16健康管理 朱梦晨 16健康管理 王婷婷 16助产 方燕琪 16助产 章丹妮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健康分院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7天。
四、公示联系电话:15505806157,联系人:董鸿飞
健康分院第二党支部党支部
2016年12月22日
(注:本公示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张贴公示,一份存入本人入党档案,公示结果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中。)